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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录用杨鑫等96名同志为公务员

人民警察)的公告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《公务员录用规定》及《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 甘孜州公安局关于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的公告》规定,杨鑫等96名同志(名单见附件)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程序,符合录用条件,拟批准录用为公务员(人民警察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新录用的公务员(人民警察)试用期为1年。试用期满,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;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。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。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,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
二、新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(含试用期)。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,在本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(含试用期)。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,按照中央、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
三、新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、毕业证原件、学位证(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)原件、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于2024年6月12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)到甘孜州公安局(地址: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号)主楼9楼905室报到。其中,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于7月1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)到甘孜州公安局(地址: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号)主楼9楼905室报到。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,取消录用。

四、其他未尽事宜,按《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的公告》执行。

 

附件: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录用人员名单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甘孜州公安局 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6月3日    

 

  • 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录用人员.xls
    添加日期:2024-06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