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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  甘孜州公安局

关于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

 

根据关于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的公告》规定,现将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体能测评对象

参加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面试的考生均进入体能测评。

二、体能测评时间

2024326日。

三、体能测评地点

泸定县泸定中学高中部(地址:泸定县泸桥镇得志街41号)。

四、体能测评项目、标准及测试方法

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、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>的通知》(公政治202460号)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标准及测试规则见附件1、附件2

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×4往返跑、1000米(男)/800米(女)纵跳摸高,其中,综合管理、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,警务技术职位免于测查1000米(男)/800米(女)项目。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,采用合格制,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的,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。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,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。

项目安排见附件3

五、体能测评相关要求

1.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《体能测评承诺书》(见附件4,由考生本人下载并签字)在规定时间到体能测评地点报到。未按时到测评地点签到或证件不齐的,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。

2.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︰00至8︰30入场,领取体能测评序号签,按照各自组别领队的指令集合,8:40正式开始测评;下午13︰00至13︰30入场,按照各自组别领队的指令集合,13:40正式开始测评;过时不予补测。

3.考生应自行准备运动服、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。在测评过程中,考生需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,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,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4.测评场地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、不准穿有钉跑鞋、不准携带任何饮料、不准吸烟、严禁高声喧哗。

5.所有考生必须听从领队安排,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测评场地。

6.体能测评过程中,如发生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突发情况,另行确定测评时间;具体时间由工作人员现场告知。

 

附件:1.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

      2.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

      3.体能测评项目安排表

4.体能测评承诺书

 

 

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甘孜州公安局

2024322日            

  • 附件1: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.doc
    添加日期:2024-03-22
  • 附件2: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.doc
    添加日期:2024-03-22
  • 附件3:体测测评项目安排.doc
    添加日期:2024-03-22
  • 附件4:体能测评承诺书.doc
    添加日期:2024-03-22